研究生院2014届应届毕业生离校登记表
姓 名 | | 性别 | | 专 业 | | ||||
学 历 | □硕士 □博士 | 联系电话 | | ||||||
毕业生类别 | □统招统分 □定向/委培 □艺术硕士 □同等学力 | ||||||||
①所在系及 本专业研究所 | ②图书馆 | ③教务处 | |||||||
签字: 年 月 日 | 签字: 年 月 日 | 签字: 年 月 日 | |||||||
④户籍、药费管理部门 | ⑤宿舍管理部门 | ⑥研究生院总务部门 | |||||||
签字: 年 月 日 | 签字: 年 月 日 | 签字: 年 月 日 | |||||||
⑦院财务处 | ⑧学生处 | ⑨学位办 | |||||||
签字: 年 月 日 | □ 毕 业 证 □ 派 遣 证 □ 户口迁移卡 □ 党组织关系 签字: 年 月 日 | □ 学 位 证 签字: 年 月 日 |
附:办理离校手续注意事项
办理离校手续注意事项
1、请毕业生按照表格规定①至⑨的顺序到各部门办理离校手续。
2、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和北京市教委文件规定,对于毕业离校时确实正在落实就业单位过程中的毕业生,可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,向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请后,可暂缓办理户口、档案迁转手续,户档暂存期限截止到
3、所有部门签署意见后,先到学生处领取毕业证书、派遣证、户口迁移证和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;再到学位办领取学位证书。
艺硕、同等学历毕业生只领取学位证书。
4、凡未在学校宿舍住宿的毕业生,“宿舍管理部门”一栏由研究生院总务部门统一签署意见。
5、办理离校手续截止日期为
6、各部门办公地点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部 门 | 办公室 | 联系人 | 电 话 |
所在系及本专业研究所 | | 各系秘书 | |
图 书 馆 | 研究生院6204 | 蔡老师 | 64891166-3201 |
教 务 处 | 研究生院6106 | 庄老师 | 64981219 |
户籍、药费管理部门 | 研究生院6311 | 李老师 | 64985929 |
宿舍管理部门 | 新源里校区 | 海老师 | 64610895 |
北土城校区 | 崔老师 | 82081635 | |
研究生院总务部门 | 研究生院6108 | 顾老师 | 64983288 |
院财务处 | 院办公楼204 | 萨老师 吕老师 | 64989859 |
院办公楼203 | 赵老师 | 64935596 | |
学 生 处 | 研究生院6305 | 郭老师 | 64985822 |
学 位 办 | 研究生院6103 | 辛老师 | 64955108 |
二○一三年七月十日